老王

| Posted by shelleyone
Dec 23 2010

 单位的车到花桥收费站的时候,老王这才给我打了个电话,很神气地:“我和你妈到上海了,晚上请你吃饭啊!”


 我正准备出门,刚把一只脚塞到鞋子里。


 我用右肩夹着手机贴到耳朵上,继续塞另一只脚,同时问:“你们来上海干吗?”


 “哎?!我们先去延安西路的**办事啊!”老王摆出事务繁忙、忙里偷闲从而亲情一刻的谱来。我窃笑,立马就明白:这肯定是老曹出差,老王跟着来玩了。


 ——风水轮流转。小时候我对老王在工作问题上的优越感感受颇深,那时他在国营企业,而她所在的单位性质叫作“大集体”。后来老王公司改制,他几乎成了闲人,一天可以有半天在家,养鱼种花,有时也一个人翻扑克玩。而老曹的单位是第一代的合资企业,如一尾小活龙多次灵活转身,但身在其中的老曹却并不关心这些,她只是做一份工作而已。因此,老王多年前的优越感以及如今不为人察的落魄感从未对她发生效力,她始终淡然,但见到女儿的时候感情比以前外露,会把女儿的手握在自己手里,混合着纳闷和喜悦说:“你的手倒是很少冰冻的哦?”


 他们从10号线国权路站出来,老曹又把我的手握在她的手里。我却一开口就忍不住埋怨:你又不好好用那些保养品,皱纹似乎又多了些。老曹依旧淡定:“人老了呀,那些没用的”;老王依旧拽:“我替你向她建议过多次了,她对自己没要求,你拿她没办法”。


 老王永远对自己、对世界有要求。但他所要求的不是目标,而是原则,因而他的追求不具体也不功利,同时也大多不实际。这使得老王在家里的一众亲戚间,常常显出异质来。好在他的妻子不以为意,他的女儿又天生是他这一边,倒也就没人介意了。我小时候是颇以老王为傲的:我读小学的时候,他写小说,写完了得意地念给我听;我初中时他去南师大学习,常常给我写很长很感人的信;我高中时候在尖子班里混得很狼狈,他就去医院开了假证明,让我在家歇了一学期……他是好父亲,也像是一个浪漫主义者、理想主义者、人文主义者。


 老王和老曹到了我的宿舍,老曹一心要把我刚换下的牛仔裤洗了,我乐得偷懒,母女俩正嘻嘻哈哈,老王在一边端着两只手,似乎就要取出一只烟来抽的样子。这时,我又听见他悠悠地说:“调整好心态,安排好生活,劳逸结合,冬天防寒保暖……”像所有不耐烦的子女一样,我笑着回说:“知道啦知道啦……”,那一刻,我忽然鼻子发酸,意识到了什么。


 我知道了,老王,是一个真诚的教条主义者——忽然这么说我的父亲,这其中,必然有我最深切的痛,以及,最深沉的爱。


 而这种痛与爱,却难以再一步言明。


 晚上,我们一家去五角场的山间堂喝汤。我坚持去结账,算是第一笔工资补请父母。老曹说:“你看你,说好请女儿的”,老王并不理会,他很有架势地点了点头,接受了,他很高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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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七友记

| Posted by shelleyone
Oct 07 2010

       余光中《沙田七友记》记宋淇、高克毅、思果、陈之藩、胡金铨、刘国松及黄维梁七人,有前言絮絮:曰“曲笔侧写,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只能聊充传记的脚注”,又云“至于此文刊载之后,七友尚能余下几友,亦非我所敢预测,所赖者,友情的弹性和高士的幽默感而已。”


        读到此处,我轻叹那谈笑鸿儒、往来高士,清议往往多豪迈,落笔不免有惶恐。知识分子知雅识趣,却亏在处处求周全之心,顾忌既多,束缚亦多。背负知识与教养的巨石,人生不啻是“带着镣铐的舞蹈”,控制不好就泄露出平庸酸腐刻板气,但另一方面,大可深究的乐趣也在其中。


        哦,宏论就此作罢。


        眼见回沪日近,决意学余先生,也来绘几笔我几乎日日接触的沙田友人,以供他日哂笑与怀念。


        他们大多在中文大学的最高处新亚书院工作,自然个个是居高临下、凭海临风的“高士”。他们其实也不止七个,我一则沿用余先生旧名,二则昨日恰巧学得一句广东俗语“三不识七”,是“陌生人”的意思。我以客居香港半年的身份,在友人间散布此种八卦言帘卷西风论,不免打个“三不识七”的自谦幌子。


        啊,我怎么也落笔惶恐起来了?——这才明白余光中那文章的前言堪为人人用得的套式,绝不可加以嘲笑。


 


(一)“六”的故事


(二)我心仪的女人


(三)粉岭女儿:每当变幻时


(四)港男港女


(五)"活得"比你好


 


                                                               “六”的故事


 


        Leo是我人生第一份全职正式工的老板。


        我之前在上海有个“御用”帅哥理发师也叫做Leo。我去国赴欧之后,就与他失散,寻多年而不得,引为恨事。关于这个Leo,最经典的故事是:我推荐好友阿姜去找他剪头发,千叮万嘱进门找Leo。这位同学一进理发店,亟呼“六”号。服务小弟答曰我们这里美发师不排号,你知道名字吗?阿姜给我打电话,愤愤道“哪有什么六!”


        这个“六”我很少称呼他为“六”,因为,他坚持每一次都闪耀着欣喜的神情、带着微笑,称呼我“王老师”,我也只好以牙还牙地称他“马先生”。


(持续更新)

美好的事:盼回信,特急

| Posted by shelleyone
Sep 16 2010



高一的时候,我跟发小静分开。


于是频繁的通信,每封长信的结尾,她都会写:盼回信,特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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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会有什么美好的事发生吗?


 啊,我收到了伦敦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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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下一个心愿:养育、呵护和守卫。face


 

120天的陪伴

| Posted by shelleyone
Sep 14 2010

        我在图书馆的借书期限是120天。我一直记着:到今天914日,这本黑塞的《流浪者之歌》到期。因为早有人等着要看,已收到recall notice 的我再不能续借。


        薄薄窄窄的一本书,苏念秋译,台湾水牛出版社1968年作为“水牛文库86”初版,我看的是1974年的再版本。1930年出生的译者是辽宁人,单看籍贯便能估摸出他那一代人的故事轮廓,对他将原名Siddhartha译为《流浪者之歌》也略能心领神会。


         这本书我早已读完,却几乎每天都放在包里——这是一本随便翻到哪页都能读下去的作品。更多时候我并不阅读它,只是带着它:那是一种陪伴。




 
流浪者之歌


         对它感兴趣源自初到香港时的一次作家座谈会。那日有后生仔询问张大春、北岛、迟子建等一干前辈作家写作的诀窍,答案自然是没有,作家们不过趁机说些打趣的话。台湾作家杨照落在最后发言,他提到了在六七十年代对台湾青年影响甚巨的这本《流浪者之歌》,并对提问的年轻人讲述了这本小说里的一对好友:追随世尊的歌文达和永不追随任何教义的西达塔……



        更为详细的故事是这样的:


        黑塞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佛祖释迦摩尼,Siddhartha是他的名字,一般中译为“悉达多”。在小说中悉达多分为两个人,一是年轻的婆罗门的儿子西达塔,另一个是已经成佛的世尊高塔玛。年轻的西达塔离开老父以及优裕的生活,和好友歌文达一起成为修行的沙玛纳。那时,关于如来佛的传说到处都有,全印度的年轻人都为此兴奋并由此看到了希望。歌文达也拉着西达塔去朝见圣者,西达塔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了他,因为他“不追求什么,不模仿什么,闪散出恒久的静穆,不褪的光明,不朽的安详”。


        在听完世尊的传道之后,歌文达很快皈依了教义,但他的朋友西达塔就此决定要离开这位最好的朋友了,他说:“歌文达,我的朋友,你的步子已经跨了出去,你已经选择了你的路。歌文达,你一向是我的朋友,你一向走得比我落后一步。我曾经常常想:歌文达能不能离开我,以他自己的意志去决定他的步子呢?现在,你是个成佳节又重阳人了,你已经选择了你自己的路。我的朋友,我愿你沿着它走到终点,愿你找到解脱。”


       西达塔在临走前遇见了世尊,他表达了自己的敬佩之情:“您把世界显示成一条完整不断地链子,一条被因果连锁在一起的永恒的链子……”,他随即发问:“可是,根据您的讲道,一切事物的统一和理论上必然的结果有一个地方破裂了……一些以前没有而现在也不能解释不能证明的东西:那就是您的超越这世界的理论,你的解脱的理论……”


        高塔玛认为西达塔“你是渴望知识,你抗拒任何意见,你在言语的矛盾中挑毛病。”他慈善、文雅而清晰地指明:“你所听到的讲道并不是我的意见,它的目的也不是向渴求知识的人解释世界。它的目的是另外一回事:是从痛苦中解放出来。这就是高塔玛讲道中的主旨,没有别的意思。”


        西达塔表达敬意后进一步论辩:“……但是有一样东西这个清晰可敬的教示中没有包含到:它没有包含到大智大慧的世尊自己经历的秘密——千千万万个人中他独自的秘密;这就是在听您讲道的时候我想到的和了解到的。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走自己的路的原因……”


       —— 如果世间一切都有因果,那么佛祖恰恰没有解释也永远无法真正传达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世尊反诘:“你认为让所有这些人都抛弃掉对我教义的信仰而再回到尘世的生活和欲望中去会更好吗?”


       而西达塔的回答竟是“叫道”,“……我无法判断别人的人生,我自己的人生是由我来判断。我必须选择和拒绝。……如果我做您的信徒……‘我’会继续生活和成长,因为‘我’已经变成了您的教义,变成了我对沙门社会的皈依和热爱。”


        世尊最后半带微笑,沉静、明朗、友善、坚定的话语是:“哦,沙玛纳,你很聪明,你知道怎样聪明地说话。但是当心点,别太聪明了。”


        西达塔曾在世尊面前垂下眼睛,可他知道自己不会在任何人面前垂下眼睛了,“连这个人的教义都没能吸引住我,也就没有别的教义能吸引住我了”。他意识到如来佛给了他一样东西——“西达塔,我自己。”



        听到这里或读到这里,我意识到自己将深爱这本书。


       它实在是一本成长小说,甚至也可以称其为“教义”,但要点在于这部教义的宗旨在于永恒变动、在于各各不同:由每一个自我赋予它全新的内容。



        西达塔对于爱情的了解是那个最聪明的妓女甘玛拉给予的。


        甘玛拉告诉他要学会爱情必须有漂亮的衣服、鞋和金钱。西达塔不卑不亢地回答自己能做到,因为“我能思想,我能等待,我能斋戒”。——西达塔的三项绝活所向披靡,在后文他与商人卡玛士瓦密的往来中将再次闪光。


       “甘玛拉,你听听我说。如果你向水里掷一块石头,它会循着最短捷的途径沉到水底。一旦西达塔有了一个目标,一个目的,情形也是如此。西达塔不做任何事情;他只是等待吗,只是思想,只是斋戒。但是好像石头穿过水沉到水底一样,他不做任何事;也不振奋他自己,就通过了人世间的各种境遇。他被一种力量拉引着,他就任随他自己向下沉。拉引他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他自己的目标。因为他不会让任何与他目标相违背的东西进入到他的心里……”


      “我告诉你,甘玛拉。没有任何事情是魔鬼玩出来的把戏;也根本没有魔鬼这种东西。任何人都能够玩弄魔术,任何人都能够达到他的目标;只要他能够思想,能够等待,能够斋戒。”





         西达塔学习爱情的过程非常有趣和美好。


        他住在商人卡玛士瓦密家,但只要甘玛拉派人来邀请他,他立即放下正事。甘玛拉教他“一个人如果不想别人付出欢乐,就享受不到欢乐。她教他,每一种姿势,每一下抚摸,每一下接触,每一个眼神,身上的每一处地方,都有它的奥秘;人如果能懂得这些奥秘,就能享受到它的欢乐。”


        “她教他,情侣们在调情做佳节又重阳爱之后如果不向对方表示爱慕之情,如果没有把爱付出并得到爱,就不应该猝然分手;这样的话,在双方心理才不会产生一种饱满的或者荒芜的感觉,也不会产生一种虐佳节又重阳待别人或者被别人虐佳节又重阳待的可怕感觉。”

 


        西达塔在从商和爱情中看见众生相。他由此感受到自己与众人的隔膜在于:他曾经当过沙玛纳。


       “沙玛纳的生活”是全书第一部的第二章节。西达塔离家之后,就成为森林里的苦行者。那时的他只有一个目标“变得空虚:没有渴望、意愿、梦想、快乐、和悲哀——让‘我’死掉。不再有‘我’,体会空虚心灵的平静,体味纯洁的思”。简言之,便是练习克己功夫和沉思冥想。


        他在自我克制的路上走,经过沉思冥想,经过去掉心中所有的意象。


        虽然这些路途引导他离开“我”,可是后来它们又常常引导他回到“我”。

 


        正是因为沙玛纳的日子,他感受到人们终其一生的“孩子气”。不过他也会对自己的思想害怕,希望过一下孩子气的日子。


        还好这世界上有甘玛拉。


       他深刻感受到她了解他比歌文达了解得更深刻,她也比歌文达更像他。“在你心里,你有一种宁静和一处庇护所,任何时候,你都能退避到里面去,保持住你自己的本色,就如同我也能做到一样……大多数的人就像是落叶一样,在空中随风漂游、翻飞、荡漾、最后落到地上。一小部分人像是天上的星星,在一定的途径上走,任何风都吹不到他们,在他们的内心中他们有自己的引导者和方向。”


       甘玛拉坦言他是她所结识的许多人中最好的情人,却不经意点明:“你不是真正爱我,你是不爱任何人,我说得对吗?”


        “也许是对的,”西达塔疲倦地说。“我像你。你也是不能真正爱任何人,不然的话,你怎么能够把爱情当做一种艺术呢?也许像你我这样的人无法去爱别人。而一般的人却能够;那就是他们的秘密。”



       在这之后的西达塔有一段沉迷金钱与享乐的日子,他开始赌钱,开始“孩子气”,并意识到了恐惧:恐惧衰微,恐惧老年,恐惧死亡。一种极度的厌恶感起来冲击他,淹没他,像是味道讨厌的酒,像是音调太美妙而又肤浅的音乐,像是舞女过分讨人喜欢的笑容,又像是舞女们头发上和胸上香得太厉害的香味。


       他记得自己曾经相信:向前走,向前走,这是你的路。


       甘玛拉是他心爱的人。但西达塔开始质疑他们是否还彼此需要:“他俩不是在玩一种没有结局的游戏吗?他俩必须为这种游戏而生活吗?”他认为这是小孩们玩的游戏。他决定结束与这种生活的关系,那种生活也在他心中死掉了。



       西达塔从城中消失了,只有甘玛拉不感到惊讶。她知道他是一个流浪者。


      她在茫然不知如何的痛苦中,感到一种快乐,“因为在最后一次相聚中,她曾经把他抱得离她的心是如此地近,她曾经感到她是如此地被他占有,被他主宰。”而意外的是,甘玛拉怀孕了。


        故事在这里潜伏了一个转折,关于爱。


 
 


       接下来,西达塔到了河边。这是他最为惶惑的时期,他离开城市和人群不过是一种自我放逐。他的痛苦仿佛我们都有过:“他是到了人生的终点了。人生中他再也不想做什么了,他只想埋葬他自己,毁灭掉他失败的人生架构,然后抛弃掉,让神们去嘲笑。”


        在经过了一个香甜而漫长的没有梦的睡眠之后,他似乎重新领会了“奥”(奥是古代婆罗门祈祷的开始和结尾,意义是“完善者”或者“完善”),同时他遇到了老友歌文达。皈依如来佛的歌文达仍保有原来的特征:热心、忠诚、好奇、渴望。西达塔告诉老友:他不到哪里去,他只是流浪。


       在歌文达离开之后,西达塔继续想。他想起了自己的三项本领:绝食、等待和思想,他连一样也没有保持下来。他用这些本领去换了别的东西;换了最悲惨的东西,换了昙花一现的空幻,换了一切 ** 的欢乐,换了奢侈的生活,和财富。他曾经沿着一条陌生的途径走。而现在,他似乎真地变成一个普通人了。


        西达塔并不因此悲伤,他有一种想微笑的心情:他尊敬过“自我”的永恒,学习过征服自我的肉体;他惊叹过如来的教义,感觉到知识和统一的世界在身躯中流转如血液;但同时也有一种力量把他拉离了如来以及伟大的知识;他在甘玛拉那里享受爱情的欢乐,从卡玛士瓦密那里学会做生意,他储蓄金钱又挥霍金钱……


       他曾经妄自尊大,他的“自我”钻进他的祭司领域中,钻进他的骄傲里,钻进他的聪明里,稳固地坐在那里。但终究没有任何教义能给他带来解放,这就是他为什么要投入到世界中去——只有尝过了空虚和绝望,欢乐贩子西达塔才会死去。


 
      西达塔遇到了摆渡人瓦树地瓦,他们在河边共同摆渡。


    瓦树地瓦很少说话,但西达塔终于通过河流悟到了他的秘密:“你是不是也从河学到了那个秘密,根本就没有时间这个东西?”


      瓦树地瓦脸上露出了光辉璀璨的笑容:“是的,西达塔……因为它而存在的不是往昔的影子,不是未来的影子,而是现在的境况。”没有以前,没有以后,只有现在和现在的实在。


      到这里,似乎一切都圆满了。西达塔终于获得了和平和坦然。


 

 


      中毒濒死的甘玛拉带着他们的儿子出现了,那就是“爱”。


      这是一个苍白而桀骜的孩子,他苦苦反抗着自己的命运,折磨着西达塔,带给他悲哀和苦恼。西达塔耐心等待,无尽包容,希望他的儿子能了解他的心意。然而始终不得。


       他记起自己与甘玛拉关于“你不能爱人”的对话。他之前以为那是对的,他没有爱人爱到把自己忘了的地步,从来没有因为爱人而做下蠢事,他以为这是自己与普通人的区别。可现在他尝到了最强烈和最奇怪的激情了,并因此遭受痛苦。可这盲目的爱并不一定有结果,他的儿子也像当年的他自己一样要走自己的路,他要学会放手。


       “他的创伤痛了很久”,——书上的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也让在地铁里、在校车上、在家中沙发上阅读的我,看了又看,仿佛也跟着西达塔“痛了很久”似的。


       真地痛了很久。


       在全书的倒数第二章,西达塔开始悟道,他深远的思索始终不能减轻这种痛苦。在最深刻的思索之后,总有这样的句子出现“可是,那个创伤依旧在痛”、“这火焰还没有自行熄灭掉”……


      “创口依旧在痛;他仍然反抗着他的命运。他仍然得不到平静,仍然克服不了他的痛苦。然而他却抱着希望”。


       就是这样,不需要更精深的说服和思考了。所有的一切互相交织互相连锁,以千百万不同的方式纠缠在一起的所有声音所有米便所有怀念所有悲哀所有欢乐所有善良和邪有暗香盈袖恶,这一切一切,便是生活之流,是一切也是统一。


       所有的声音即是一个声音,在西达塔那里叫作“奥”,我们用别的词来取代也可以。






       在全书的最后是西达塔和歌文达的重逢。却并不是西达塔和高塔玛的合一。在西达塔和高塔玛之间始终留有空隙。


       西达塔仍未像他的朋友歌文达一样,有一种自己所尊奉的教义、信仰或知识。对于歌文达来说,有了这些才能生活得正确,做得正确。
  
西达塔把自己这些年的思索告诉老友:


      “然而叫我最多的却是这条河,和我的前任摆渡人瓦树地瓦”


      “有一个思想给我印象很深,歌文达,智慧是不能言传的。”


      “知识是可以传授的,但智慧却不行。……这一点,当我仍是个年轻人的时候我就有点感觉到了,而且也就是这一点看法产生出来的力量驱使我一直离开教师们。”



 


    “我曾经有过一个思想,歌文达,不过这个思想你会认为是一个玩笑或者愚蠢:那就是,每一个真理的反面同样是真实的。……每一样东西,要是用文字来思想和用文字来表达,都是单方面的,都是一半的真理;它缺乏完全,圆满,统一。……然而在我们心中以及在我们身外四周的世界,它本身决不是单方面的。


……我们一直在纵容一个幻觉:时间是一种真实的东西。歌文达,时间不是真实的。我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领悟到这一点。果真时间不是真实的,那么,横在现在这个世界和永恒之间的分界线,痛苦和幸福之间的分界线,善和恶之间的分界线,也同样是一个幻觉。”


 




      “歌文达,这个世界不是不完美的,也不是在慢慢沿着一条漫长的途径向着完美发展。不,每个时刻中它都是完美的……”


      “每一样东西都是必需的,每一样东西所需于我的仅仅是我的同意,我的承认,我的亲切的了解;于是一切都中我的意,一切都与我很相得,没有东西能伤害我。”


      “我曾经从我的躯体和灵魂明白了:我犯罪是必需的,我需要欲望,我必须为财产而奋斗,必须历经作呕和绝望的深渊,为的是学会不抗拒这种种,为的是学会去爱这个世界,为的是学会不再把这世界与一种意愿中想象的世界相比较,与一种想象得完美幻景想比较;而是任凭这世界像这样就行了,去爱它,为自己属于它而高兴。歌文达,这些就是我心中的一些思想。”





      “一个人能爱东西,但是一个人却不能爱语言。因为对我来说,种种教义是毫无用处的;他们没有硬度,没有柔软,没有彩色,没有棱角,没有气味,没有情趣——除了语言以外它们什么也没有。…… 


       它也许是一个思想,不过我必须向你表白清楚,我的朋友,在思想和语言文字之间我并不太区分开来;非常坦白地说,我也不把思想看得非常重要。我很看重东西。




 


       ……如果它们是幻象,那么我也是幻象,因此它们永远和我是属有同一种本质。就是这一点才使它们那么可爱和可敬。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能够爱它们。


       “歌文达,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






      歌文达了解西达塔所说的“爱”,但他转述世尊的教义:“然而这一点正是世尊称之为虚幻的东西。他宣扬慈善、自制、同情、耐心、但是却不宣扬爱,他禁止我们自己把自己枷锁在尘世的爱上。”


      ——“我明白,歌文达,现在我们陷入意义造成的迷宫中了,陷入语言文字的矛盾中了。……这样子的他,怎么会不知道爱呢?……我之所以把他看成一个伟大的人,不是在于他的讲道和思想,而是在于它的行为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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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爱欲

| Posted by shelleyone
Sep 09 2010

        前几日返沪,小聚时听Z教授说他正在读谷崎润一郎的《疯癫老人的日记》(1962),该书以日记自白的形式展示了对儿媳的性渴求如何支撑一个老人的残生。Z多有赞词,认为它真实大胆地处理了老年人的性欲问题。


       我因而想起施蛰存先生在晚年写就的《论老年》一文,其中最有味的部分莫过于谈到老年人的“好色”: 


 


    ……从好色到淫的全过程,叫做“恋爱”。青年人的恋爱,犹如一场足球赛,许多人你争我夺,目的是把一个球踢入球门。球进入球门之后,恋爱就自行殒灭,生命进入另一阶段。


        青年人的好色,以球门为目的,他是要有所获得的。老年人的好色,没有球门,故不想得到什么。孔夫子早已告诫过:“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因此,我们可以说,老年人的好色,是出于美感;而青年人是出于欲念,虽然同是性。


 


         诚哉斯言。这“戒之在得”的道理,不单出于生理,也事关心理和审美。


         一旦以“得”为宗,不免贪和急,往往以“过”来弥补“不足”,遂失了平衡与淡定,纵使产生一种崇高之美(sublime),却到底不符大众的或传统的趣味。杨振宁娶翁帆,你情我愿,旁人无权置喙,而众生始终难抑愤愤不平之气,除了各种社会意识的影响和制约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这桩姻缘“看上去不美”。


 
无所不谈一夕话



       
回港的午后,闲翻林语堂的晚年作品集《无所不谈》。


        196411月,林语堂原先的学生马星野担任台湾“中央通讯社”社长,他在纽约看望林语堂时,建议他为中央社专栏撰稿,专栏定名为“无所不谈”。从19652月开始,30年未用中文写作的林语堂重回中文世界。1965年,台北文星书店出版了《无所不谈一集》,以谈红楼梦的居多——我想这大约是林语堂借阅读、回味与分析给自己的中文写作一个缓冲和恢复的过程吧。1966年,七十有余的林语堂定居台湾。1967年《无所不谈二集》出版,才真正有点“无所不谈”的架势,文字不似早年又长又密,很有些随意和恣肆之感。1974 年文星书店又出版了《无所不谈合集》。该书的大陆版本直到2008年才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填补了空白。


        徐訏在《追思林语堂先生》(台湾《传记文学》316期)中曾回忆该文集出版时,并不受重视甚至受到批评的情况,譬如陈香梅就说“语堂先生似乎是关在太狭小的圈子里”。我粗浅读来,“狭小的圈子”一说应该源自林语堂写作不出其早年视界,然而,眼见他笔下的稠密文章在岁月的冲刷下得到稀释和缓和,短句明显多了起来,我真是喜欢。名士做派绅士风的林语堂博士,我无感;那个倾家荡产开发中文打字机的林语堂,我不能不亲切。


       而老年林语堂回忆起姚颖更叫我感到一种私人的亲切。


       《无所不谈》一书中不乏忆旧文章,蔡元培、张大千、张学良等等都是林语堂追思或寄怀的对象。不知怎地,只有读到他谈姚颖的两篇《姚颖女士说大暑养生》和《再谈姚颖和小品文》,才能感到那种思念感怀是从心里不自觉地“浮”上来的。


       姚颖不算名人,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几乎从未见其名。事实上,倘若没有林语堂这等大腕的回忆,她真有湮没之虞。



姚颖

       
林语堂首篇回忆姚颖的文字不是安插于多有怀人之作的分类栏“驰隙流年”中,而是被放置在“碎语闲言”里。


 


       这两天因为溽暑逼人,想到姚颖女士的《大暑养生》妙文,又因重读这篇就文章,怀想这位才女。


 


        这样家常的思念由头,可见是何等深入内心的赞叹。后一篇文字的开头也自然得很,更深深渲染了林语堂“欣赏又欣赏”的态度:


 


        早晨餐后,收到中央社将发表的专栏油印稿《姚颖女士说大暑养生》一文,念了一遍,觉得她的文字,实是纯熟的幽默文,在国内也可算难得了。关于小品文字的轻松愉快及幽默文温柔敦厚之旨,我想再说几句话。


 


        林语堂在第一篇文章中以姚颖文章为例,讲解什么是“忠厚的幽默”以及“上乘的婉约含蓄”。姚颖在文中论赴庐山避暑,只问有“山林气”没有?林语堂就此点明道:“轻轻一句话,因为那时的庐山是政要奔走权门的路,她不必说下去了”。在后一篇文章中,林语堂索性借着“山林气”发挥,讲到“小品文”要有点“山林气”:


 


        大有不衫不履排闼而入的情况,不作久远阔别的话头了。这就是水浒传序(疑金圣叹所作)所叙的情景。此序华尔考特曾称为天下最好的序文。


 


         这一切放到姚颖身上,让我联想到东晋那“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风气”的谢道韫来。林语堂自云早年有“土匪气”,晚年又这般思慕“山林气”,但无论如何,那些将他的声名推至巅峰时刻的文字里,太多“殿堂气”了,他太优雅、太想传达人生的智慧了。而姚颖始终有一种“神秘”:身份成谜、结局成谜,连林语堂本人也“只见过一面”,说她“是婉约贞静一派,不多言”。姚颖的“神秘”并非招牌也无关忸怩,是真实的散淡洒脱:要写便写,要走便走了。那真正的林下之风,若来不及书写留痕,可惜的不过是我们这些蠢顿后人,她们自己总是浑然不觉的。


        老年林语堂对姚颖女士的思念,实是他大半生浮云掠过、尘埃落定之后,对自身理想的总结和怀念。细想来,这和他爱慕《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浮生六记》里的芸娘看似不同,却有相通之处,更不啻为一个推进 :“你是我的理想”,这若是情话,那是多么美的情话——不单是理想的爱恋对象,更是理想的“我”之体现。


        这不仅事关风月,且在风月漩涡的最中心了。


       不过,作为饱经世事的老人,林语堂稳当得很,他只娓娓诉说着她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温柔敦厚”。

论语女同志漫画像

工作日记 之 不配

| Posted by shelleyone
Sep 03 2010

    林语堂不是张爱玲的偶像,却至少是一个目标。她年轻时在《私语》一文中发愿:“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待她去世后,更为私人的书信被好友的儿子翻出来出版成《张爱玲私语录》(台北皇冠出版社,20107月),更叫人从中看见她的耿耿于怀、恨恨不已:“从小嫉妒林语堂,因为觉得他不配。”


         有理由去“比”、去“嫉妒”、乃至说出“不配”来,不单需要是“同行”,更需要都是“里手”——林语堂在英文世界的成功,正是具备同样的英文写作能力的张爱玲的自我期待。乍看之下,此二人走红年代、脾气性情相差甚远;细一推究,原来还真是一块田地里的学长和学妹。


         他们是圣约翰大学的校友,学业上都是佼佼出众的好手。圣约翰是以其英文教育著称的教会名校,从教授到课程皆十分“西洋化”,据说在那里中文年年不及格也可以毕业。林语堂回忆说:“我仍觉得圣约翰对于我有一特别影响,令我将来的发展有很深的感力的,即是它教我对于西洋文明和普通的西洋生活具有基本的同情。”(《林语堂自传》)。1916年,林语堂以文科第二名的成绩从圣约翰,大学毕业,赴清华学校任英文教员。张爱玲中学就读的圣玛利亚女中与圣约翰大学同为美国圣公会筹办之学校,她毕业后以伦敦大学远东地区第一名的成绩进入香港大学就读。 ** 后,她返回上海,1942年与好友炎樱一起插班进入圣约翰大学四年级。两个月后,张爱玲辍学,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出名要趁早”的欲望在乱世最正确不过,恰如其分又恰得其时。


        她果然出了名,却难说如愿。在她“海阔天空的计划”(《私语》)里,她期盼像林语堂在英文世界那样的声名。张爱玲对“声名”的理解不见得单为物质上的满足和虚荣,更是精神领域里求得挥洒才华、任性恣肆的自由。


        她文学创作的第一步就踩在了英文的田地里,在英文的《二十世纪》上发表了一系列散文。这些散文走的路子,且看那些篇名Chinese Life and Fashions(更衣记)Demons and Fairies(中国人的宗教)Still Alive(洋人看京戏及其他),可不就是林语堂的“两脚踏东西文化”!只不过,相比林语堂博士充满姿态的“幽默气”和“闲适风”,张爱玲机敏伶俐,不沾染一丝匠气。她以“what a life what a girl’s life”陌生化了中国的日常世界,也陌生化了自己的生活。文字间细细流淌着的好奇与惊喜,是技巧也是本真。


        张爱玲的文学生涯以英文创作始,也以英文创作终。成就与风光却尽在其间的中文写作上。在这块田地里,相较于张爱玲的天分才华,林语堂即便“不如”,却也未见得“不配”。


        因为这样地不甘心,她对着命运生气地说:他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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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饭记 之 姐姐在桌子上

| Posted by shelleyone
Aug 29 2010

       Fion是母亲,她有一对十岁的孖仔。


       因此,Fion也变成了十岁,过了这个暑假升小学四年级。


       她在校车上认真读英文故事书,在茶水间跟我说孖仔暑假训练营的内容,更会格外认真地跟我练习普通话……可她还是忍不住恨恨地说:“我在这工作快二十年了,天天跟书打交道,为什么我就不喜欢念书?为什么跟书没缘分?”说罢,叹口气,苦着脸捧出一本《儿童趣味英语》。


       某次正聊天间,被她问了一个英文题,顺口答了,Fion欣喜地笑:“答对了,我问了好些人呢,好几个大学生都不会。”我立马紧张起来,只觉得侥幸,生怕她的下一关我根本过不了。神啊!


       一天晚上,我应邀去Fion家食饭。大小魔头竟是清秀、羞涩的孩子,我去得晚了,他们已坐在准备完毕的餐桌旁等我。Fion说:“叫姐姐啊!”两个孩子笑起来,哇,共有四个酒窝呢!然后,我听见他们轻轻喊:“姐姐!”根据Fion的描述,我猜,那个偷偷抬起眼,狡黠地看了我一眼的是弟弟,那个更为腼腆内向的应该是哥哥。


        Fion却佯装大怒,摆出妈妈的威严说:“怎么啦,难道姐姐在桌子上?你们对着桌子喊干什么?”我和她的大小魔头齐声大笑起来。这个妈妈,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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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毕,我和大小魔头也熟悉起来。他们顽皮放肆地一边一个,挂在Fion的胳膊上,拗着各种造型。我正看得不亦乐乎间,听见Fion说:“好了,给姐姐表演完了,快把作业拿给姐姐看看。”


       亲爱的Fion,这对于我们仨皆是一个霹雳啊,哈哈。


       一页的小学英文题目,忙活了我大半个晚上。“老大徒伤悲”的惨状我就不申述了。留几道题目我暂时还记得的题目在此,以资纪念:


(1)    Which is the tallest building in the city?   


Answer   Librarybecause there are so many stories in it .


(2)    what is easy to take into and difficult to take out of ?


 Answer   trouble.


(3)    Where is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signed?


Answer   On the bottom.


4If 2 is a company ,and 3 is a crowd, what is 4 and 5?


Answer   Nine.


 
  Fion 对这些家庭作业的总评价是:“玩死我啊!”(粤语念白,配周星驰式腔调、表情)

搬家―睇电视―“无明”及其它

| Posted by shelleyone
Aug 25 2010

    昨晚有赖陆生、陆太驱车帮忙,搬入粉岭新家。


        新家的客厅里,正对着平板大电视,有一张米色皮沙发——刚搬东西到六楼的三人尚未坐定,陆生赶紧给我示范,如何按下机关,沙发变躺椅。


        示范完毕,陆生甚是得意地向我告辞——今天是他们夫妇养了十年的狗的生日,他们一家人要聚齐给它过生日。


        新家里很快寂静下来。我独自一人了,转个圈儿,打量一下新家,适应一下新环境。家右面是所中学,从窗户望出去,是一个绿色的足球场,有小孩在踢足球。四周有好多吃食店,广东粥店和药味刺鼻的凉茶店都是我的最爱;还有,最要好的同事Fion家只隔着几条街。


        我真好耐电视……于是,“电视儿童”出身的我即刻坐上沙发,一按机关,双腿便被抬起和拖住,靠背微微后倾,看起电视来。


        香港的电视上全是前天发生的菲律宾挟持人质流莫道不消魂血事莫道不消魂件的报道和分析。对于菲律宾警方的解救不力,港人的悲愤倾泻而出。电视上一遍遍放着殉职导游年迈双亲无声的哭泣、失去丈夫和两个女儿的梁太对菲律宾政府的控诉、还有失去双亲的15岁小姑娘看似平静的话语,还有香港前飞虎队员对菲国警方失误的批评、专家对于营救工作的评价……一遍一遍,夹杂着即时的小小更新,一遍一遍。


         在某一刻,我招架不住流下泪来。也在那一刻,我赶紧关了电视,去楼下透气。这样连篇累牍地报道与批评是加强还是稀释了这一悲剧的惨烈程度?


         曾经现场直播的旅行团大巴菲律宾劫持案全过程,以8个人的死亡、4个家庭的破碎收场,即使隔着电视屏幕观看,人人都话“好惊!”。


         走在粉岭联合墟的街道上,尽管这充满生活气息的新家四周让人欢喜,我却一时难以摆脱刚刚在眼前的那些画面,有些许恍惚和惊恐。


          ——是的,这个事件唤起了人们内心深层的对于无常和无助的恐惧啊!但我们是不是已经被众多的灾难大片规训了呢?只是借此释放我们的恐惧和同情?如果没有流血的结果,我们会不会称赞那是一场伟大的直播;以为那不过是另一部灾难片?即使惨烈至此,我们会不会很快遗忘;我们不遗忘,又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呢?


         逛了好几圈,天空下起柔柔的小雨,我心里放松熨帖了些,这才返屋企。


        整理房间到11点多,躺在床上那一刻真是美好:积聚了几天的疲惫终得以缓解,我还给自己的脖子上贴了一张撒隆巴斯(貌似很有效)。窗户外,绿色的球场上,仍有少年在踢球:)


        今晨醒来,才发觉睡到了脸色发青,可见前几日貌似精神实则不堪。上班路上,我没拿免费早报,大约是害怕那些报道吧。但还是躲不了,地铁的电视、同车厢拥挤人群里的报纸上,都是。


         中午的时候,读到一段从“无明”这一佛家说法来评点的诗歌体文字(作者Ricky),其中有云:


        無明是甚麼? 無明就是我們的期望與現實之間的差異,這個差異包括光明面及陰暗面,平時如果你夠細心,你就可以看見這些光明與陰暗通過世間的事事物物中顯現出來,但對於一些被壓抑的光明面與黑暗面,就像火山下的熔岩,伺機而發,在一個最弱的部位全面引爆。對於人來說,最弱的部位就是心內的創傷及恐懼。尤其是恐懼,這種放諸天下而皆準的恐懼,不斷想掩沒整個意識世界,只要有意識,就有恐懼。


       而恐懼可以透過暴力憤怒傷害破壞「上街」抗議,讓我們掩耳盜鈴的人類被逼正視自己的陰暗面。不要對著電視機只看見一幕幕令人痛心的畫面。請同時反觀自己的內心,這不僅是脅持人質鎗手的恐懼,不僅是車上人質的恐懼、不僅是現場軍警的恐懼,那也是我們內心共同擁有的恐懼,我們同煮滾一壺水,看來是獨立事件的只是那壺水的壺咀部位,蒸氣不斷咆哮!
       
這個咆哮絕不是獨立事件,為甚麼我們會不停指責,因為我們都想置身事外,都想掩飾自己心中同樣的不安及恐懼!我們都感同身受,整個巨大的無明在外面形成實體,以我們最害怕的暴力形式向我們示薄雾浓云愁永昼威表態!!
       
但我們無明攻心,我們只看見這外在的巨大無明在肆無忌憚地殺人放火!!卻認不出那是我們共有的無明其中的應化身,我們群起圍攻指責謾罵的同時,有沒有察覺我們所有的正義能源,也是來自同一壺水,正在沸騰的恐懼與無明。


 


       我甚是受教,便随手查找了些关于“无明”的资料。
    天资愚钝根基又浅,阅读尽在半懂不懂间,却因之心下平静莫名,再想想不免叹服——对于佛法,我真可谓“望洋兴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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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姐(二)

| Posted by shelleyone
Aug 23 2010

         然而,你——或你们——真地还不够了解她。


         这一点,是我和同事Jessie于上周发现的,地点依旧是永远有故事的办公室茶水间。


        烈日灼人,好多同事都懒得出去吃午饭,在茶水间吃自带饭菜或叮叮饭(即在微波炉里“叮”一记就可以吃的超市快餐)就打发了。这天,我拎了本庄信正的《张爱玲来信笺注》到茶水间等着“叮”饭,莲姐刚把她的饭盒放进微波炉里,Jessie则已经坐在那里吃了。于是,我随意翻开了书页。莲姐瞥到了封面,问:“张爱玲哦。是新书吗?”我看了看版权页,摇摇头:“不算吧,08年的。”莲姐的脸上忽然漾开了笑意,问我和Jessie:“你们都喜欢张爱玲么?”Jessie笑着反问:“你喜欢?”莲姐的憨气又厚厚重重地上来了:“啊!”


        Jessie是办公室里水葱样的年轻港女,性格随和柔顺,皮肤白且亮——她是小美好和小清新的白炽灯盏,想来与张爱玲隐隐绰绰、明暗不定的世界不甚相合。果然,她想了想发表意见道:“我不喜欢张爱玲,古古怪怪的。”莲姐憨笑着从微波炉里取出她的饭,边示意我可以用了,边兴致盎然地接上话头:“古古怪怪么,我觉得她好傻的。”“傻?”我们听见这莲姐这评判,也都来了劲。先把她这意见搁一边,问她都读了哪些张爱玲,何时开始读的等等。


        莲姐在那里眉飞色舞地说起来,又开心又有些难为情地,说是张的小说都读过了,来新亚的第四或第五年闲时就开始读了。我们难免惊叹,莲姐见状就大胆地丢开了难为情,大概一激动又说回她的客家话了,反正我跟Jessie很快都听不懂了,就嘻嘻哈哈地拦着不许她往下说,非要她慢慢重复。莲姐便停下来往回说,边说边笑个不停。我们还是听得含糊,但都莫名其妙地开心——是读书乐么,哈哈。


        我端出我的叮叮饭时,已经完全不在乎它的味道了,注意力全在莲姐那里。莲姐真算得上一个“张迷”,她甚至说起张爱玲去美后的不少细节。


        我和Jessie呼天抢地了好一阵,几次笑成一团。那场景多少有些不礼貌,但我想:我们也未必需要时时都那般拘谨和正确。至少从表情判断,莲姐应该是快乐和得意的:她有一个小小舞台,为我们讲述她的阅读生活。


        再后来,我们的疑问自然就纠结回莲姐那个“傻”的评价上。莲姐说:“就是傻么。她好怕那个虱子的,她也不喜欢跟人说话,跟一个比她大好多的男人结了婚,那个男人后来又跑了。就是胡兰成么,那个男人叫胡兰成的。还有,美国那个鬼佬年纪更大,还生病,很快死了……”Jessie不同意,她认为那不过是“古怪”,不过是个人选择。茶水间里,她们就这样各执己见。说到最后,莲姐竟然显露了她自嘲和幽默的一面,她说:“要么我说的是我自己的话。我总是说不清话的,广东话不好,普通话也说不好,呵呵,‘古怪’大概就是我这个客家人的‘傻’,你的傻就是我的古怪啰,还是古怪就是傻。”Jessie听得一头雾水,她只好含着笑意、微蹙着眉,艰难地问:“你说什么呢……”


         关于张爱玲交流暂告一个段落,大家各自扒眼前的饭菜。


        不出半分钟,莲姐意犹未尽地宣告:“我还看那个尼采。”我们两个听众情难自控地“啊”了一声。我简直要当莲姐是《天龙八部》里那个最厉害的扫地僧了……可说到尼采,尼采我就实在没研究了。


        听得莲姐说:“尼采是讲超人的”,Jessie随意地回道:“是呀是呀,哲学家基本上都是天才”,我脑后滴了一滴汗,跟Jessie说:“莲姐的意思是……超人是尼采的theory之一。”Jessie自己也狂汗,然后三人狂笑好一阵。


        啊,莲姐,莲姐好得意呀。:)


        我们的莲姐远非扫地僧式的人物,但那个谈及张爱玲和尼采的中午却让我深深地感激念书识字,感激阅读。它以我们各自需要和适宜的方式,把我们轻轻拔离自己的现世,开辟另一片领土,赋予另一种光亮。这不一定要别人看见,关键是你自己的愉悦。但像莲姐这样,因别人的知晓而更快乐了些,我想,也不赖啊!


 
新亚顶层茶座


 


 

包法利主义 Bovaryesm

| Posted by shelleyone
Aug 22 2010

        爱玛正是这样子。在她的想象里面,她把自己当做一位贵族夫人。她不晓得这和她的身份不宜,和她的环境冲突;她逃出她真实的人格,走入传奇的世界,哪怕绕小路,走歪路。她也要维系她虚伪的存在——因为这里虚伪就是真实,想象就是生存。高尔地耶(Juleo de Gaultier)给这种情形定了一个名词,叫作包法利主义(Bovarysme)。这就是说,自己明明不是这样子,却以为自己就是。


         福氏大部的人物,全有这种机能。“他们已然具有一种坚定地性格,然而由于赞美、由于羡慕、由于兴趣、由于切肤的必需,自己却假定了一种必需的性格。但是这种人格的缺陷,往往自己就无能为力,如果他们不把自己看作自己,他们也决做不到自己意拟的模范。不过因为骄傲,他们也不肯向自己承认自己的无能为力。”在这一群人物里面,爱玛是最显著的例证。我们可以说,她的一生只是一部谎,她用谎欺蒙自己,然后到了哄无可哄,和《一个疯子的日记》里的福氏一样,她只有问道:


        “那么这一切全不是为我而设吗?”


         这时她的想象整个塔似的坍了下来。她自己从头到脚也是一个圮毁。


        然而爱玛的失败,却不是一切理想主义者应有的失败。爱玛不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她根据的不是思考,是情感。而且是一种容易下流的情感。……


         爱玛的恶变是显然的、自然的。她不在乎,她学会了挥霍、靡费、纵欲、撒诳,她过一种百孔千疮的生活。从前服役于爱,如今爱服役于她。从前只是混淆在一起,如今不见高尚,不见雅致,更不见欢悦,只是赤裸裸的物质暴露出来。


         ……


        《一个疯子的日记》里面有这样一句话:“虚伪把我们驱向爱情,不,驱向欢狂;这还不对,驱向 ** 。”


          波德莱尔有一行诗:


         “为了有鞋穿,她卖掉了她的灵魂。”


         有一种人生下来命苦,然而也会快乐;有一种人却永生不能快乐。在他不安定的性情里面,仿佛就有一包无穷尽的毒药,一路洒遍他的经验,染上他一切的食品。爱玛是这样一群男女中的一个。在她理想的追求中,在她命运的反抗中,这种绝对不能快乐的性质,仿佛她最亲信的奸细,乘她不防,出卖了她的胜利。医学家或许把这看做歇斯底里的现象,或者看作心智不健全的反响。对于饱经世故的人们,过往只是一种疲倦……然而对于爱玛,这不仅是疲倦,更是绝望。她以为婚姻和奸淫截然不同。然而时间——酷虐的老人!却证明二者是同样平板、乏味、现实。


        ……


        她的不快乐根生在她的快乐里面。她寻求,她反抗;就在她寻到的时候,她遗失;就在她胜利的时候,她失败。她相信;她幻灭。她要求 变动,变动来了,她不能忠实如一。归罪谁呢?如果任何人有辜,任何人也和她同样无辜,除非一个人不具形骸。这又是怎样的不可能!

                             ——李健吾《福楼拜评传》